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动北京动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10-26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浏览量:3

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日,《关于推动北京动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关于推动北京动漫行业高质量

发展的若干意见

 

动漫是文化艺术的重要表现形式,对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重要价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统筹首都动漫游戏资源,繁荣精品创作,推动科技创新,促进新时代动漫行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用动漫丰富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首都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坚持首善标准。紧密结合新时代首都发展大局和城市功能定位,贯彻“动漫+”理念,发挥北京动漫在创意、科技、金融和人才等领域优势,加强规划引领,推动动漫行业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

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和工作导向,综合发挥政府、企业、平台、高校作用,不断丰富动漫题材、内容、形式,抒写人民、描绘人民、歌唱人民。

坚持创新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把握群众需求,聚焦青少年价值引导和心智养成,利用新理念新科技,创造新业务新业态,不断增强动漫行业发展活力。

坚持系统思维。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动画、漫画和游戏,优化动漫游戏精品供给,促进集成创新。提升游戏文化内涵,突出游戏社会应用价值,培育动漫游戏健康生态。

三、工作目标

用五到十年实现动漫向全年龄受众和全品类形态发展,促进动漫跨媒体联动和跨产业融合,逐步健全具有首都特点的动漫生态体系,提升整体创作水平和品牌影响力,将北京打造成为全国动漫原创孵化高地、科技创新策源地、人才交流中心、国际传播重镇和精品游戏研发中心,增强首都城市文化软实力。

四、重点工作

(一)扭住动漫创作中心环节,提升北京动漫影响力

1.加强创作选题规划。持续丰富、优化精品项目库、重大选题种子库,每年发布重点选题指引,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创作一批、播出一批”的创作机制。用好电视频道、网络平台、高等院校和比赛节展,发掘优秀选题、优质创意和种子项目。依托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三地动漫机构共同选题、联合创作。

2.组织重大题材创作。聚焦重大时间节点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等主题,从新时代人民创造、革命文化故事和中国经典神话、英雄传说、科幻作品、民间文学、民俗传统中广泛取材,加强创作统筹,重点引导扶持反映首都文化、具有中国美学的精品。每年谋划一批重点现实题材和北京题材动漫项目,推出一部重大题材作品。精心实施“中国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工程”,启动经典民间故事动漫创作计划。

3.鼓励支持动漫原创。组织动漫创意创新征集活动,引导视觉设计突出中国美学风格。发挥网民和基层创作力量作用,发现民间创作人才,推出各类原创作品。鼓励平台加大引导和投入,采购原创优质动漫,推动创作百花齐放。鼓励校园原创动漫游戏作品推广,支持办好各类动漫大赛、大展。

4.鼓励动漫多元创作。推出“新时代童萌计划”,鼓励开展儿童动漫创作研究,建立少儿精品项目库并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创作面向青少年的动漫作品,支持推出“合家欢”作品。支持动漫形式创作公益广告,北京市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择优扶持。每年制作反映“北京动漫人”的公益宣传片。每年至少推出一部具有中国文化特色或北京地域特色的动画电影。

5.繁荣科普动漫创作。实施重点工程、前沿科技、大国重器科普动漫重大选题计划。实施科普动漫发展行动,建立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和科学顾问制度。支持北京科学传播大赛设立科普动漫赛道。支持相关评奖增加科普动漫类别。

6.健全动漫创作评奖评价。强化北京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发展基金对动漫创作的跟踪指导、服务支持。完善评奖体系,择优选送国家和市级评奖推优。对“北京出品”动漫作品入选国内外重要动漫奖项,择优给予奖励。支持采用创新形式的动漫作品,对采用新技术且具有示范效应的作品予以奖励。

(二)推进动漫传播渠道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精神食粮

7.打造“北京动漫”品牌。制定“北京动漫”品牌发展规划,设计制作品牌标识、呼号、片头、色彩和品牌卡通形象,发展品牌授权和形象营销。对获得北京市创作资金扶持的动漫项目,可在显著位置添加“北京动漫”标识。支持培育主业突出、有国际竞争力动漫龙头企业。

8.支持动漫融合传播。建立健全动漫定价机制,引导形成良性循环。对优秀原创动漫作品,探索给予补贴和奖励。支持京津冀地区少儿频道在优质时段设立儿童动画专栏,播出优秀国产动画。鼓励各类网络视听机构加大优秀国产动漫作品传播力度,设立“北京动漫”品牌账号、专区、专栏。在“新视听空间”播出北京动漫作品,强化线下传播。

9.推动北京优质动画展播。支持北京卡酷少儿卫视在全国落地覆盖。支持北京国际电影节开展动画电影交流和展映。发布北京大视听年度动画片单,组织北京广播电视台、各区融媒体中心和重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主题动画作品展播。支持京津冀地区优秀动画作品展播展映。探索推出“北京动画展播季”,支持设立动画影院和动画影厅。

(三)推进动漫产业提质升级,增强北京动漫整体实力

10.推动动漫艺术园区建设。利用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平台,推进动漫游戏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重点动漫游戏企业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基地。支持北京动画特色新视听艺术园区发展,积极引进关联企业落地园区,支持动画产业成为京津冀视听走廊建设重要内容。

11.以节展链接产业资源。举办中国(北京)动画周,打造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动画盛会。鼓励举办动漫周边展览活动,延伸产业链,以各类展览展示联动儿童剧、亲子教育、动漫出版物等开发。聚焦游戏研发、赛事活动、促进消费等关键环节,吸引优质电竞资源集聚。办好“动漫北京”、“电竞北京”等活动,加强品牌赛事引进。

12.加强动漫产业保护管理。支持利用区块链等数字加密技术加强版权保护,降低企业维权成本,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创新动漫产品及衍生品创意开发、运营模式,增加创作者后续收入。加强动漫游戏监管,探索建立动漫企业信誉评价体系,设立中腰部企业白名单制度,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质增量。

13.支持设立各类动漫扶持基金。坚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积极推动和吸引社会资金,设立动漫产业投资基金,用于关键技术研发、优质IP孵化、商业模式创新、品牌海外销售。鼓励新媒体平台布局动漫科技,围绕原创内容设立AIGC动漫内容基金、重点动漫人才基金等。创办动漫投融资论坛,推动设立动漫投资路演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申报国际国内知名专业奖项。

14.建立IP孵化机制。推动优质漫画IP改编为动漫游戏作品,在北京文创大赛细分动漫创投赛道,支持艺术家驻留创作。鼓励建立动漫交易投资平台,创新动漫创投模式,加大对有潜力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投融资机构、新媒体平台对优质IP进行前置化商业打造,吸引投资机构采取股权融资方式获得直接融资。

15.加强游戏产业协同创新。支持主题好、创意佳、质量高的优秀原创游戏研发、出版、发行。建立网络游戏重点选题库,鼓励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联合创新。加强北京游戏研发引导扶持,培育遴选优秀原创游戏精品。支持游戏产业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服务业融合等相关领域积极探索。落实网络游戏属地管理试点,提升审核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四)推进动漫赋能城市发展,让“动漫+”在一起更精彩

16.促进“动漫+”旅游。引导旅游景点将优质动漫IP影像产品、卡通形象、线下游戏纳入旅游路线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以具有北京特色和市场号召力的优秀动漫IP形象为基础,支持建立北京动漫主题游乐园、酒店、旅游村落,支持已有主题游乐园设立“北京动漫”展览展示专区,推出更多“北京动漫”衍生产品。建设北京漫画博物馆。支持旅游景区、博物馆、商圈、交通枢纽等引入动漫游戏场景,打造旅游体验新模式。

17.促进“动漫+”演艺。围绕北京“演艺之都”建设,鼓励开发同名IP的儿童动漫剧、少儿科普剧、交互动漫剧等,推出新媒体光影展。支持演艺剧目动漫角色与真人角色混合演出,推动动漫元素融入沉浸式、体验式演出场景,丰富演艺新空间。鼓励舞台演艺剧目大规模应用数字动漫科技手段。

18.促进“动漫+”设计。借助北京建设“设计之都”,鼓励影视动漫参与北京设计的服装、配饰,以及珠宝、化妆品、家居、视听电子产品等高端时尚产业发展的影像化呈现。办好北京国际设计周,设立“动漫北京”单元。

19.支持动漫赋能千行百业。推动动漫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动态图形视觉设计、建筑复原、虚拟展览、体育、航天、医疗等领域全视觉呈现、跨产业联动和组团协同发展,增强“北京动漫”为航空航天、深海探测、体育赛事产业等的服务能力。

(五)推进动漫游戏科技创新,增强“北京动漫”核心竞争力

20.强化科技攻关。鼓励广电视听相关重点实验室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有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申请创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提倡动漫科技企业以需求牵引、自研等方式揭榜挂帅。每年面向在京企业征集动漫科技需求,编制科技攻关课题指引。面向全国组织征集动漫科技前沿项目,择优在北京企业应用。支持新技术在游戏领域的应用研究,鼓励游戏引擎等核心技术自主研发。研究将游戏渲染引擎、AIGC等相关新技术纳入《新基建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含数字经济标杆技术)清单》,列入北京高精尖资金支持范畴。

21.促进技术推广应用。支持在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智慧广电实验室等支撑动漫科技发展,建立各类动漫游戏测试平台,面向企业开放。鼓励图形图像、虚拟现实等科技型企业将自有、自研技术与动画行业融合。加大北京广电视听类专项资金对动漫科技推广项目的资助。支持应用8K超高清、XR、360度全景、全息、裸眼3D等新视听技术创作动画。支持传统定格、剪纸、折纸和水墨动画等艺术形式走向数字化交叉融合发展。

22.加强科技体系建设。推动北京动画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举办动漫科技领域跨界高端交流,纳入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加强与中关村论坛的对接。支持建模工具、3D可视化、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尖端动漫技术与传统行业数字化协同设计场景落地应用。扶持校企共建沉浸式动漫体验馆。支持中关村科幻产业创新中心强化引领性标杆孵化器职能,推进科幻创作、科技创新与动漫游戏深度融合。立足超高清产业链,推动硬件制造厂商与动漫生产机构合作,推动优质内容集成和版权保护,优化科技产业生态。

(六)推进动漫游戏国际合作,塑造自信可爱的中国形象

23.推动中外人文交流。发挥动漫游戏国际化表达优势,积极推动“北京动漫”品牌出品人、编剧、导演、作品和企业参加知名国际动漫游戏节展。依托北京国际电影节、中国(北京)动画周、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科幻星球奖等平台,加强动漫游戏项目国际交流合作。鼓励面向海外发行优秀原创动漫游戏产品。支持“北京动漫”品牌与新媒体平台联合“走出去”。支持在海外重要节展设立“北京动漫联合展台”,纳入北京新视听海外馆建设内容。

24.鼓励动画中外合拍。凡以中国特色为表现主题的中外联合制作动画片在播出、评优评奖等方面视同国产动画片,加大相关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发挥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国际影视摄制服务中心功能,吸引国际机构参与北京动画创作。支持中国(北京)国际视听大会、科幻影视创投会等推介中外合拍优秀动画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五、保障措施

25.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北京动漫行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和动漫规划。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每季度研究北京动漫精品创作、动漫企业生态建设和动漫传播平台建设事项。加强北京动漫行业动态监测和政策解读,制作“一图指引”。

26.建立北京动漫智库。推动建立视听艺术研究机构,纳入北京市高端智库。建立漫画学数据库,支持创办动漫类专业核心期刊,加强对国内外动漫游戏创作规律和市场动态研究。支持高校设立“北京动漫”品牌战略研究所,发布北京动漫白皮书。

27.健全动漫实训机制。支持高校联合动漫企业设立实训平台和艺术家动漫工作坊,支持学生实习或参与作品创作。支持举办高校动画短片创作、青少年动漫创作大赛。组织各类青年动漫编剧、导演和理论人才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开设动漫及相关专业,在北京引入推广教育部1+X动画制作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动漫制作职业技能大赛。

28.实施“动漫京英”计划。鼓励高层次人才回国创业,支持顶尖动漫游戏团队落户北京。依托行业展会、学(协)会,建立海外营销数据库。动漫拔尖人才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本市市级奖项的,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世界级奖项的,可获得相应落户加分。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合作,加大对动画、漫画专业高校学生作品和动画短片的宣传推广。

29.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动漫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游戏企业提出动漫企业认定申请,对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针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0.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首都动画领军人物在国际动画组织任职,促进国际动画组织在京设立办事机构。支持北京影视动画协会、北京漫画学会、北京动漫游戏产业协会、北京市电子竞技产业发展协会等发展。鼓励建立动漫游戏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支持组建动漫理论专委会、动漫技术专委会、动漫创作专委会,发挥行业组织在自教自律、行业维权、交流合作等方面的桥梁促进作用。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推动北京动漫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